可儿童单独购买
专属私立医院、公立医院特需部/外宾部/普通部
意外门诊紧急医疗
提供温暖健康保险服务体系
“高端医疗险”针对高端人群设计,超高保额、突破国家医保限制、就医直付、覆盖广泛的医疗费用保险。主要为有实力和有意愿的客户提供个性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医疗服务; 形式灵活多样:可在医院提供特别服务、在家里治疗外加特别服务、长期的特别医疗服务、短期的特别医疗服务等
4001-5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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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限制 |
计划一 | 计划二 | 计划三 |
地理涵盖范围 |
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 | 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 | 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 |
年度最高保额 |
3,000,000 元 | 2,000,000 元 | 200,000 元 |
投保受孕类型 |
自然怀孕单胎 | 自然怀孕与人工受孕单胎 | 自然怀孕与人工受孕单胎 |
特殊治疗 |
免赔额:20,000 元 | ||
生育 被保险人产前检查费和顺产费 |
最高理赔至 10,000 元 | 不涵盖 | 不涵盖 |
医学必须流产费 (非选择性流产) |
全额理赔 | 最高理赔至80,000元 | 不涵盖 |
医疗必需的剖腹生产 (仅限在美国或加拿大分娩) 胎位异常、巨大儿、前置胎盘、产道异常、孕妇存在严重的传染病或并发症等 |
赔付相关费用的 75%,最高理赔至 80,000 元 | 不涵盖 | 不涵盖 |
生育并发症 承担生育并发症保障范围内的 42 种生育并发症在怀孕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治疗费用(详见备注)。 |
最高理赔至 1,000,000 元 | 最高理赔至 1,000,000 元 | 最高理赔至 100,000 元 |
新生婴儿护理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出生的子女出生后发生的专业护理及治疗费用(不包含检查,预防性保健和免疫) |
新生儿出生后的45天发生的医疗费用,100%赔付;最高理赔至1,500,000 元 | 新生儿出生后的3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100%赔付;自然怀孕最高理赔至1,000,000元,人工受孕最高理赔至500,000元 | 新生儿出生后的1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100%赔付;最高理赔至100,000 元 |
新生婴儿常规体检,预防性保健和免疫 |
新生儿出生后的45天内,全额理赔 | 不涵盖 | 不涵盖 |
紧急医疗运送 (仅适用于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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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 |
全额理赔 | 全额理赔 | 全额理赔 |
紧急医疗转运 |
全额理赔 | 全额理赔 | 全额理赔 |
住宿费 一位陪同人员陪同医疗转运的住宿费 |
最高限额 2,000 元/天,最长至 12天 | 最高限额 2,000 元/天,最长至 12天 | 最高限额 800 元/天,最长至 12天 |
遗体遣返和就地安葬 |
最高限额 200,000 元 | 最高限额 200,000 元 | 最高限额 100,000 元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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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计划一 | 计划二 | 计划三 | ||
自然怀孕 | 人工受孕 | 自然怀孕 | 人工受孕 | ||
18-29 岁 | 55,000 元 | 26,000 元 | 28,000 元 | 7,500 元 | 8,000 元 |
30-34 岁 | 58,000 元 | 29,000 元 | 31,000 元 | 8,500 元 | 9,000 元 |
35-40 岁 | 62,000 元 | 32,000 元 | 34,000 元 | 9,800 元 | 10,300 元 |
免赔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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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 ‐50% | 不适用 |
1.此方案仅限已怀孕的客户投保。被保险人入保年龄范围为 18 岁至 40 岁。
2.保险期: 生效日至分娩后 45 天(计划一),分娩后 30 天(计划二)和分娩后10天(计划三)内的保险责任。
3.保费支付方式需为一次付清。
4.核保规则:已孕被保险人须经医学核保。
5.退保: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未产生任何理赔且婴儿未出生可以申请退保,退保手续费为剩余保费的 40%。若从保险生效日算起 90个自然日内未产生任何理赔且婴儿未出生,并提供拒签或者遣返证明,可申请全额退保。
6.此报价有效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7.此款保险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保额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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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涵盖范围 |
全球任何国家和地区 |
年度最高保额 |
2,000,000 元 |
特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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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发症 承担生育并发症保障范围内的 42 种生育并发症在怀孕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治疗费用(详见备注)。 |
最高理赔至 1,000,000 元 |
新生婴儿护理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出生的子女出生后发生的专业护理及治疗费用(不包含常规体检,预防性保健和免疫) |
新生儿出生后的 30 天发生的医疗费用,100%赔付;最高理赔至 1,000,000 元 |
紧急医疗运送 (仅适用于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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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 |
全额理赔 |
紧急医疗转运 一位陪同人员陪同医疗转运的公共交通工具费(飞机限经济舱)被保险人和一位陪同人员在被保险人治疗完成或病情稳定后返回常住地的公共交通工具费(飞机限经济舱) |
全额理赔 |
住宿费 一位陪同人员陪同医疗转运的住宿费 |
最高限额 800 元/天,最长至 12天 |
遗体遣返和就地安葬 |
最高限额 160,000 元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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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 岁 | 12,000 元 | |
30-34 岁 | 14,000 元 | |
35-40 岁 | 16,000 元 |
1.此方案仅限未怀孕的客户投保。被保险人入保年龄范围为 18 岁至 40 岁。
2.本保险仅涵盖自然怀孕的被保险人(含单胎或多胞胎)。试管婴儿不在涵盖范围内。
3.保险期: 生效日至分娩后 30 天内的保险责任。保单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超过保险有效期且仍未分娩,被保险人需要续保而从继续得到保障 。
4.核保规则:未孕被保险人按照MSH医疗险规则核保,在保单期间内怀孕的被保险人无需再进行医学核保,续保同样适用此规则。
5.保费支付方式需为一次付清。
6.退保: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未产生任何理赔且婴儿未出生可以申请退保,退保手续费为剩余保费的25%。
7.此报价有效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8.此款保险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生育并发症(共 42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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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并发症(27 种) |
产时并发症(8 种) |
产后并发症(7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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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 急性脂肪肝 | 妊娠期舞蹈病 | 子宫破裂 | 产褥期感染 |
子痫前症 | 妊娠剧吐 | 脐带异常 | 羊水栓塞 | 产后尿潴留 |
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 | 轮廓胎盘 | 妊娠合并骨软化病 | 宫颈及阴道裂伤 | 乳腺炎 |
前置胎盘 | 血管前置 | 妊娠合并皮质醇增多症 | 子宫内翻 | 晚期产后出血 |
胎盘早剥 | 羊水过多 | 妊娠合并肠梗阻 | 产后出血 | 产后子宫感染 |
母婴血型不合 | 羊水过少 | 围产期心肌病 | 产科休克 | 子宫复旧不全 |
妊娠糖尿病 | 胎膜早破 | 妊娠合并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 | 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 产后抑郁 |
妊娠心肌梗死 |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 妊娠HELLP综合症 | 羊膜腔感染综合症 | |
妊娠静脉血栓栓塞 | 胎儿宫内窘迫 | 妊娠合并肺动脉高压 |
保险计划中有些特殊的治疗项目需要事先授权。客户在获得这些治疗前需事先确认该项治疗费用是否能得到理赔以及理赔标准是多少。需要事先授权的治疗项目包括: